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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前瞻新一輪財稅體系體例改革前瞻
時間:2013-09-24 15:08:24信息來源:不詳點擊:597 加入收藏 】【 字體:

十八屆三中全會前瞻:新一輪財稅體系體例改革前瞻(網絡配圖)

新一輪財稅體系體例改革是對現行體系體例的設計理念、原則等做緊張改造,照舊在現行體系體例基礎上的局部微調?

筆者認為,自1994年開始奠定的現行財稅體系體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體例是基本適應的。新一輪財稅體系體例改革,應當堅持“題目導向”的方法論,以現有體系體例框架為基礎,以解決現有體系體例中不利于科學發(fā)展、不利于國家長治久安、不利于明晰政府與市場界限、不利于建設廉潔高效政府等題目為抓手,以市場經濟體系體例框架下“更好地發(fā)揮政府作用”為目標,著力推進。

這就要求,新的財稅體系體例應能夠在完美的市場經濟體系體例框架之下,有用且公平地籌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公共資源。改革應強化“財政同一”的理念,讓財政部門將有關政府收支的事情同一管起來,以此為基礎,增強人大和審計部門對于全口徑財政收支的審批和事后審計。改革的重點領域重要在以下四個方面。

以增長國企分紅為前提,

以非稅收入為重點,降低宏觀稅負,加強財政收入系統(tǒng)的調節(jié)功能

按國際可比的全口徑核算,我國的宏觀稅負占GDP比重已在35%左右。宏觀稅負中,各類非稅收入占45%左右;稅收收入中,直接稅比重過低,財產稅幾乎空白,資源、環(huán)境稅負較低,同當前資源、環(huán)保和收入分配領域的形勢不相等。

社會上對此反應強烈,“反稅主義”思潮泛起,深度影響下一步的財稅改革。

考慮到我國仍處于基礎設施建設岑嶺期與社會福利系統(tǒng)建設“雙碰頭”的獨特發(fā)展階段,而稅收收入的增速卻呈降落態(tài)勢,因此在制度設計上應以穩(wěn)固現有的財力規(guī)模為基本出發(fā)點。

為此,應恢復1994年之前的做法,大幅進步國有企業(yè)上繳利潤比例并納入公共財政,其中一部分專項用于社會保障,另一部分作為推進若干領域結構性減稅的資金支撐。結構性減稅的重點是清理整理各種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或取消或并入各類稅種,大幅降低非稅收入比重。

稅制改革方面,應加快推進“營改增”,實現全行業(yè)和全區(qū)域覆蓋,同時進一步深化增值稅轉型改革,真正落實消耗型增值稅;開征環(huán)境稅、進步資源稅稅率并增長覆蓋范圍,獲得資源、環(huán)境領域的雙重盈利;同步推進征管能力建設和稅制完美,著力推進以免征肯定自住面積為前提的房地產稅為代表的財產稅制建設,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小我所得稅稅制改革,進步直接稅比重并強化其調節(jié)收入分配功能;同時要清理整理各類以區(qū)域政策、產業(yè)政策出臺的稅收優(yōu)惠,通過稅制合理化削減稅收扭曲。

構建以市政債為主體的

公共投資籌資系統(tǒng)

近年來,地方政府漸漸發(fā)展出“地皮財政+地方融資平臺”的融資機制,對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起到了較大的促進作用,但其負面作用日益凸顯。

首先,正常的預算管理制度無法管理這類體外循環(huán)資金,進而導致城市建設舉動缺乏需要的公共束縛,虛耗、腐敗以及好大喜功的市政建設難以避免。其次,地皮出讓收入是地方融資平臺運轉的基礎,但地價、房價賡續(xù)攀高的實際極度惡化了收入分配,高收入人群的謀利性或投資性購房更是加劇了社會分裂。其三,將來以環(huán)境、水利為主體的公共投資難以像如今如許產生顯性回報,這一融資機制將來也難以維持下去。

如何處理存量地方政府性債務題目,又如何知足將來地方政府的建設資金需求題目,是當前影響宏觀經濟穩(wěn)固的凸起的制度性題目,爭議特別很是大。

考慮到我國基礎設施建設岑嶺期仍將持續(xù),但現有“地皮財政+地方融資平臺”的融資機制負面作用凸顯且難以持續(xù),筆者認為,必要重新構建“市政債+政策性金融”的公共投資籌資制度。在規(guī)范已有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分外是地方融資平臺的基礎之上,采取由中間確定總盤子基礎上的市場調控性地方債制度,正式啟動省級和縣級政府在公開市場捆綁發(fā)放地方債,市級政府自力發(fā)行市政債。繼承發(fā)展政策性金融為基礎設施建設籌資。在債務明晰化之后,應探索提防地方債務風險的制度建設。

以法治為導向,建立“科學規(guī)范、完備透明”的預算管理體系體例

預算管理體系體例是財稅體系體例的基礎,只有管理程序科學合理,才能保證效果的科學合理。概括而言,當前預算管理領域的重要題目體現在:完備性、透明度離社會期望差距較大,預算立法、執(zhí)法嚴正性不足。這一方面導致人大和社會各界無法有用發(fā)揮周全監(jiān)督功能,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在深條理上影響了財稅改革的進程。

改革的方向是以法治為導向,建立“科學規(guī)范、完備透明”的預算管理體系體例,即預算權力的配置、制度設計應科學,預算的編制與實行過程應依法規(guī)范;預算報告應包含所有的政府收支信息,并按照便于分析、審批的要求編制好,完備、透明地展示政府的財務信息。

首先是從“廣度”和“深度”兩方面增強完備性。在現有四本預算(編者注: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的基礎上編制綜合預算;答應許地方政府自行發(fā)債,同時自力編制資本與債務預算,強化對政府投資舉動的管理;漸漸編制稅式付出報表,探索建立中期預算框架,編制政府資產負債表,從存量上周全深入地反映政府的財務狀態(tài)。

其次是采取限制范圍、捉住熱點、分塊推進的體例,大幅加強預算的公開透明。

第三是既要嚴酷執(zhí)法,也要科學穩(wěn)重地立法,實現預算法治。

最后是增強人大等部門的預算管理能力建設,增強審計等部門對財政付出的事后監(jiān)管,弱化事前審批。尤其應大力加強審計部門的能力建設,增長其權限,充分發(fā)揮其對于財政資金的合規(guī)性、使用績效的事后審計功能,以此為基礎可弱化對財政資金的事前審批,進步服從并削減腐敗。

改動財力分配、事權劃分、

轉移付出體例,穩(wěn)固財力分配格局,增長中間付出責任

對于當前我國財政體系體例的重要指斥是:中間事少錢多,地方事多錢少。但假如同美國、德國、日本等大國比較,我國公共財政的中間收入比重、付出比重都是最低的。較為獨特的是,我國轉移付出占公共財政付出比重達到37.4%,遠超其他國家??傮w而言,我國的財政關系是中間錢不多,事少,人少;轉移付出比重過大,專項過多且管理紊亂,制度設計不合理。

改革首先要解決的是“營改增”周全推開之后的中間、地方財力分配題目。有關這一題目的建議多種多樣,筆者認為,較實際的照舊維持當前總體財力“五五開”的基本格局,以調整增值稅分成比例、改動分配體例來填補業(yè)務稅消散后的地方財力缺口。詳細建議是將國內增值稅中間和地方分享比例由“75:25”調整為“50:50”,但分配依據除地方本地企業(yè)繳納的增值稅之外,還應將其常住人口指標,甚至包括節(jié)能環(huán)保指標加入綜合考慮,以重構地方政府發(fā)展激勵。一些人所建議的房產稅、零售稅等作為地方主體稅種,或遠水解不了近火,或存在重復征、征管成本過高等題目,都不吻合中國現實。

事權及付出責任的劃分是財政體系體例的基礎,中間應成立專門機構負責,按“外部性、信息復雜程度、激勵相容”三原則漸漸明晰,增長中間付出責任。漸漸實現基礎養(yǎng)老保險由中間承擔,基礎醫(yī)療保險由省級政府負責;司法、流動人口后代任務教育、食品藥品監(jiān)管、環(huán)保等領域也要適度加強中間和省級政府的付出責任和干預力度。由此,一是可以避免大量事務“屬地化管理”導致地方政府的職能沖突,通過上級直接承擔責任克制地方政府為尋求經濟發(fā)展而捐軀環(huán)境、民生的傾向,促進司法公正;二是加強地方財政自立權;三是從政治上、經濟上使國家形成同一市場。

轉移付出制度應以壓縮規(guī)模、調整結構為重點加以重構。通過專項立法的體例,明確轉移付出的分配標準和程序,讓地方政府形成穩(wěn)固預期,避免干擾其正常財政運轉。在付出責任上移之后,轉移付出占財政總付出的比重應壓縮到25%以下。按因素法確定的一樣平常性轉移付出要超過50%,專項轉移付出應按領域采取分塊撥款、事后審計的體例,加強地方財政自立支配權

(編輯: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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